| 举例说明 |
友邦“康爱”保险计划,除提供保障期内癌症保障外,16年后更可领取满期金,补充孩子的教育费。
例如:小宝,小女孩,今年0岁,爸爸为其投保康爱保险计划。 缴费期为8年,保障期16年,每年需缴纳的保险费为1,603元。 小宝将享有:癌症保险金额10万元,身故保险金最高可达13,568元,满期金13,568元(=1,600×10×106%)以及癌症豁免保险费保险保障。
赔付列举:
① 假设被保者于投保第6年时,确诊患癌症(须确诊后30天时仍生存),并治愈。 则可获: ●癌症保险金:保险金额10万元 ●豁免保险费:第7年及以后的保险费由友邦支付至保险期满 ●满期金:16年期满时仍然生存,可获满期金13,568元(=1,600×10×106%)。
② 假设被保者于投保第2年时,确诊患癌症(须确认后30天时仍生存),且于投保第5年时不幸身故。 则可获: ●癌症保险金::保险金额10万元 ●豁免保险费:第3年至身故前的保险费由友邦支付 ●身故保险金:第5年时不幸身故,可获身故保险金8,480元(=1,600×5×106%)。
③ 假设被保险人16年间,没有患癌症 则可获: ●满期金:16年期满时,可获满期金13,568元(=1,600×10×106%)。
④ 假设被保者于第2年时,不幸因车祸身故。 则可获: ●身故保险金:3,392元(=1,600×2×106%)。 |